张洪波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
观点摘录:
知网长期侵犯众多权利人的版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将代表会员对其多点起诉,同时争取有关机构的支持,代表非会员进行集团公益诉讼。多部门出手,社会共治,“知网模式”必须纠正。让广大作家、广大知识分子的版权得到应有尊重,让知识产权为知识创作、服务和传播发挥应有作用。
发言内容:
知网事件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很多的专家都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方向,包括未来的集团诉讼、公益诉讼,我们也在做一些研究和准备。本次研讨会前,有几个专家学者给我发信息说,你们公开发言,表达对知网的态度,可能你们的很多论文就会被知网删除了。我想,既然想举办这样的会议,而且是面向社会的,面向网络的,海外的都可以看到,那么我们就做好了这些准备。
需要澄清一个事情,文著协不是一个行业协会,我们属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非营利社会组织。另一个指导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属于行业协会。
今天听了前面很多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的发言,很受启发,我仅就“知网模式”的版权规制、治理讲几个观点:
第一,知网侵犯众多权利人的民事责任问题
2017年至2019年文著协曾经代表我们会员汪曾祺起诉了知网,经过一审、二审判决胜诉,知网还向北京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最后也被驳回。赵德馨老教授等知识分子和作家的起诉也都一一胜诉了。尽管法院均未适用新修著作权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但是法院的判决印证了我们和很多专家学者的一些主张,确认了大家的很多主张。比方说,很多期刊编辑部不是法人,期刊编辑部的“版权声明”、“稿约”不能证明其获得作者授权,没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知网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知网侵权,没有任何疑问。这是需要阐明的第一个观点。
第二、知网滥用诉权,浪费司法资源问题。
知网面对作者主张权利,从不与作者谈判、和解,从不与作者正儿八经地去谈解决之道。虽然在诉讼过程当中,法庭也主持面对面的多次调解,但知网还是不管法律政策怎样,一味地强调自己的一些理由和赔偿算法,他的赔偿方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对作者的侮辱,任何作者都无法接受的。知网一味强硬地把权利人,把作者推向法院。很多权利人起诉,无论是一审、二审终审胜诉,知网都要申请法院进行再审,而且他的抗辩理由都是一样的,当然再审申请都是被法院所驳回的。知网在努力用尽司法机关的所有诉讼程序,知网在滥用诉权,在浪费珍贵的司法资源。我看今天研讨会的评论区有很多人在讨论,甚至“吵架”,一些人在替知网说话、辩解。
我觉得,知网的很多抗辩理由根本不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提出,比方说,他们提出“法定转载许可”说法,中国知网去转载任何报刊的文章都是“法定转载许可”,法律有规定这样的术语吗?这个观点能成立吗?很显然,法院都已经有判决了。另外,他也强调他是国家批准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权来收录各类文章(文献)。国家只批准了你一个电子杂志,没有让你去非法掠夺别人的文章啊!知网高管的嘴和胆子大到无边,对法律无底线的解释,暴露了他们对法律的蔑视,对司法机关生效判决的蔑视,知网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知网的行政、刑事责任问题
很多专家学者都提到,我们都是作者、都是权利人,很多人的文章,包括硕博论文都在知网的平台上,没有人跟我们打过招呼,也未得分毫版权费,但是作者查询时还要向知网付费。大家都很无奈,“天下苦知网久矣”。最近,老教授维权胜诉事件发生之后,很多会员和其他非会员、知识分子,包括有些领导也在跟我们文著协联系反映他们遭遇知网侵权问题,我们正在分析,正在取证。我们将多点起诉,同时争取有关机构的支持,研究代表非会员进行集团公益诉讼。
另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知网的这些行为不仅仅侵犯广大作家、知识分子的著作权,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将向著作权主管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举报,要求行政机关查处知网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而且希望能将打击知识共享平台侵权列入国家版权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今年开展的第18次“剑网行动”。“剑网行动”从2005年开始到现在已经第18年了。
第四,硕博学位论文侵权和查重软件的法律依据问题
科技文章和学术论文在知网里边占有很大比重,另外,硕士、博士毕业论文在知网也占有很大比重。我们与知网谈判时,他们最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已经毕业的硕士、博士将对他们起诉。这个问题非常大,本来他们要委托文著协解决学位论文的版权问题,但是后来反悔了。希望大家能对此进行研究,也希望博士、硕士能站出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人上睡觉的人”。知网公开讲,让硕士、博士去登录他的网站,提交个人信息,领取学术论文发表证,这个发表证是什么东西?有什么法律效力?法律人应该都清楚。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另外,查重软件、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有什么法律依据呢?哪个法院、哪个政府机构确认了它的法律效力呢?我没看到,很多人也没有看到。
第五,行业规范治理问题
中国知网是很多行业协会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甚至是副会长单位。知网这种侵权、垄断行为引起社会众怒,而且从去年赵德馨老教授起诉知网之后,陆续很多知识分子和作家起诉并胜诉。舆论形成了“一边倒”,尤其是长期关注知识产权、关注学术传播的专家学者都“一边倒”,支持权利人。相关行业协会是不是能正视知网长期存在的侵权和垄断学术文献问题?
知网严重侵害了众多作家、知识分子的版权,伤害了广大作家、广大知识分子的创作积极性。知网长期以侵权为业、长期以无偿攫取广大作家、知识分子的版权资源,牟取暴利的商业模式一直没有得到治理。“知网模式”涉及著作权侵权、行业垄断和知识资源合法有序传播等问题,需要多部门出手,进行共治。文著协正在针对会员和其他权利人的投诉,进行调查取证,将多点起诉,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追究知网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知网长期违法,影响了知识共享平台行业和平台经济的整体形象,而且无偿垄断知识资源、学术文献,阻碍了知识资源的合法有序传播。对这种知识服务行业的“害群之马”,相关行业协会是不是应当及时进行行业治理?将它清理出行业协会?国家早就开展了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针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等相关政策文件。为此,建议有关部门重视社会关切,取消知网的相关资质、荣誉,对其实行市场“禁入”,将它列入侵权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黑名单”。希望有关部门以“知网事件”为契机,加快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第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的年检问题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是知网的运营主体之一。有关部门每年三四月份对报刊进行年检。很多在线听讲座的、听研讨会的很多人来自期刊,报刊社的负责人,对报刊年检非常清楚。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是中国知网的主要市场主体,当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了他这样的资质。目前,新闻出版署正在对报刊进行年检,每年的三四五月份都要开展报刊年检。知网长期侵权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报刊业的整体现象,是不是应当暂缓对它的年检,进行行政处罚,让它停业整顿?
我们也都知道,新闻出版署对于任何报刊社社长、总编在上岗之前都要进行相关法制培训,还有年度继续教育要求,其中就有《著作权法》一课。中国知网长期侵权,知网高管的法律意识何在?他们虽然取得了上岗证,但法制观念在哪里?这样的领导配管理中国最大的知识资源平台吗?是不是知网的母公司、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知网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著作权法》从1991年生效到现在已经实施31年,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逐渐健全,出台了很多关于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的政策,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今年的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强调,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的监管。这次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国知网的垄断问题立案调查,应当跟中央政策有直接关系。中国知网长期以侵犯很多广大知识分子作家的版权为业,以无偿攫取广大权利人的版权资源而牟取暴利,已经成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知网问题虽然是一个个案,但是它暴露了知识服务平台长期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应该让知网事件、“知网模式”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道路上的“绊脚石”。“知网模式”必须得到纠正。让广大作家、广大知识分子的版权得到应有尊重,让知识产权为知识创作、服务和传播发挥应有作用。
今天也看到了很多专家学者发表了一些真知灼见,也希望结束之后,文著协能跟主办方一起将专家学者真知灼见进行整理上报有关部门。
版权是非常重要的人权,是基本的人权。呼吁广大作家、广大知识分子能够重视自己的版权。版权保护的大道理大家都很清楚,面对知网侵权,“知网模式”,权利人必须动起来。文著协作为非营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愿意在国家版权局和相关部门指导下去做相关的一些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